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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出口退货风险
海关对企业调研显示,跨境电商出口包裹退货比例约5%,其中纺织、服装部分品类商品退货比例超过10%,海外仓也出现一定程度的商品滞销问题。
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在综合考虑商品价值、退运物流成本、入境税收成本(业内统计显示,跨境电商出口订单平均客单价在15~25美元,正向出口发货物流成本一般是交易金额的30%;逆向退货回国内的物流成本是正向发货成本的3倍左右)等因素后,往往选择境外打折处理、弃货等方式处理出口滞销或退货商品,无疑会增加企业运营成本,影响企业扩大出口的动力,制约跨境电商发展。
有鉴于此,一方面,应加快落实跨境电商出口退货便利化海关监管政策,着力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难”“退货贵”问题;另一方面,加大力量推出适应市场变化的定制化保险——如某跨境退货险就承诺,无论是东南亚货到付款,还是欧盟收货缴税情况导致的境外消费者取消订单或退货,投保出口企业均可获得“跨境退货险”的即时理赔。
跨境电商海外仓经营风险
作为外贸商家降本增效的新业态,海外仓不仅是丰富跨境商品品类、提升中国品牌出海竞争力的“利器”,也成为跨境商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生意救星”。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跨境电商海外仓已达1200余个。而随着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模式(监管代码9810)的推出和发展,我国跨境电商海外仓将迎来新一波增长,但随着数量的增加、规模的扩大,海外仓竞争压力和经营风险也将可能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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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政策法规风险
例如,在经营形式(自建、合建、共营、租赁等)、仓库面积、是否可以开展分拆、重新包装、贴标、税务处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进口目标国海关可能会有不同的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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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与资金压力
例如,土地租赁、仓库建设、仓库租赁、仓库维护、人力成本、杂费等前期投入大、盈利周期长、爆仓风险、错发/漏发/误录导致盘盈或盘亏、规模效应缺乏、进出仓清关风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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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滞销风险
业界统计结果表明,对于库存滞销商品,约70%的跨境电商企业选择低价销售、19%企业选择销毁、11%企业选择其他方式,但都会降低海外仓经营收入和盈利能力,加大海外仓经营风险。
因此,建议跨境电商企业在开展海外仓业务时,应注重风险预测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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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灵活的海外仓经营模式,推动风险转移机制多样化。例如,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银行借款、证券融资等多渠道融资;充分利用转移价格和灵活支付制度,以规避汇率风险;运营虚拟海外仓,降低前期投入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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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新型合作模式,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例如,积极推进海外仓从代收/发货的初级模式向多功能的“一站式”物流中转中心转变;探索“物流专线+边境仓+海外仓”“物流专线(国际快递)+海外仓”“跨境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海外仓”等混合式运用模式;借鉴如亚马逊物流服务模式(FBA),积极拓展退换货、转仓、贴标、换标、产品检测、分箱、代缴关税保险等综合性多功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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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构建智能海外仓系统,降低错发、漏发风险;优化财务系统,以便利库存盘点和比对,及时发现和处理盘盈(亏)风险。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税收风险
随着全球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跨境电商征税议题成为全球关注热点,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加强跨境电商税收监管,并探索和实践跨境电商征税模式和路径。
英国法律明确规定,所有在线销售商品均须缴纳增值税,一般标准税率达17.5%,优惠税率5%。
俄罗斯联邦海关总署2017年第1861号令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所有邮寄包裹须提供收货人(俄罗斯公民)的个人纳税号及购物网址链接,以检查免税进口商品是否超额,否则包裹将退回给发货人。
日本要求超过1000万日元的跨境电商在国内作书面登记,并委任税务代理人作代理单位。
2019年3月21日,泰国新电商税收法案正式生效,满足条件的业务经营者需缴纳税款。
2019年5月底,土耳其开始对电商产品以及其他邮寄物品征收高达20%的进口关税,并将进口货物的价值上限定为500欧元。
2020年1月1日起,印度尼西亚将跨境电商商品进口税起征数额由每日75美元大幅调低到3美元。
自2021年1月1日起,欧盟执行针对跨境电商商品贸易的增值税 (Value Added Tax,VAT)规范化新法案,其主要措施包括:将“一站式”征税制度扩大到欧盟内部和非欧盟国家卖往欧盟的远程销售活动、取消从非欧盟国家进口到欧盟的低价商品(低于22欧元)进口增值税豁免政策——在欧盟增值税改革中,常规价格区间的产品,无论是在海外仓还是欧盟之外直发,一律均须缴纳进口增值税;当货物销售后,商家可退回增值税,再按销售额缴纳相应的销售税。
随着监管趋严,欲开拓欧洲市场的跨境电商企业增值税合规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在新冠肺炎疫情当下,相关各国或地区的税收政策也加快调整,跨境电商企业需关注各国增值税政策的变化,为新冠肺炎疫情后的市场复苏做好准备。
跨境电商违规承担主体较广的风险
与传统的一般贸易相比,跨境电商贸易行业链条较长,参与者较多,包括第三方运营平台、物流公司、支付公司、软件开发者、多个层级的供应链公司等。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要求,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等应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首次把上述企业纳入海关管理相对人的范畴。此外,海关有权对参与制造或传输虚假交易、支付、物流“三单”信息、为二次销售提供便利、未尽责审核消费者(订购人)身份信息真实性等,导致出现个人身份信息或年度购买额度被盗用、进行二次销售及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情况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对涉嫌走私或违规的,由海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在跨境电商进出口中,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不再只是货主和报关代理公司的事。除电商公司外,其他环节的参与者也可能构成走私犯罪的主体,如货主、境外买手、通关公司、跨境电商平台开发者等。因此,在保证“三单”真实方面,上下游环节的企业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意味着会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应予以更多的警惕和注意。
跨境电商支付风险
在跨境电商的资金收付流程中,相较于境内支付而言,涉及更多的监管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等。
因此,跨境电商企业应选择具有《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合格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资金收付和结售汇,并确保资金收付和结售汇行为符合《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严格遵守国家在外汇管理方面的其他法律法规,以实现合法合规经营。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合规风险
随着创新、知识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各国都纷纷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纠纷成为国际经贸争端的重要内容和领域。
例如,欧盟高度关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经合组织与欧盟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假冒和盗版货物贸易趋势”报告,以及欧盟海关知识产权执法报告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欧盟认为,全球侵权假冒贸易数量仍在增长,已从2005年2000亿美元升到2019年5000亿美元,占全球贸易额比重达3.3%;其中,通过跨境电商快递、铁路、公路运输等渠道的案件出现大幅度增长;而在欧盟海关预警系统中,中国商品位列“高风险”级别。
又如,2019年年底,中国贸促会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开展的一项覆盖全国的社会调查得出的结论就包括:电商平台成为侵权假冒商品重灾区。而电子商务侵权与网络盗版严重,也与商标恶意注册或仿冒屡禁不绝、专利纠纷解决和市场准入便利化尚需提高、商业秘密保护的法规制度仍需完善、司法和执法惩罚力度要进一步加强等,并列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亟待解决的“热焦难”问题。
为此建议,各方可积极探索和推广“通过流程规范化、标准化来完善电商平台新秩序,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便利化来推进电商平台新标准,通过第三方满意度评价来形成电商品质控制新举措”,以提高行业组织地位和主动性,延伸知识产权保护链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效果。
来源:中国海关杂志 文 / 查贵勇(上海海关学院)